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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合肥动态】京师合肥分所“执业风险防范”主题培训助力律师和律所“飞得更远”

发布日期:2020-05-20 浏览次数:8797

律师制度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社会中,律师职业也日渐受到社会大众应有的尊重。但不可否认,律师工作中也存在较大执业风险。律师必须增强执业风险防范意识。


       5月16日,京师合肥党支部与京师合肥分所在律所一楼大讲堂举行“律师执业风险防范”主题培训。主讲人是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政律师。京师合肥分所全体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工作人员和来自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安徽京奇律师事务所等联盟所的律界同仁共100多人认真聆听了讲座。


培训现场

律师执业风险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发生的、与执业行为有关的,可能承担的一切不利的法律责任或后果。律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必须时刻存有风险意识。律师行业的风险是可以降低和控制的,明确律师执业的风险、学会防范风险将伴随律师的整个执业过程。因此,《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行业规则的学习十分必要,可以有效帮助律师“了解执业纪律、熟悉处分规则、规范执业行为”,助力律师和律所“飞得更高”的同时,“飞得更远”。

培训现场

讲座中,朱政律师首先用详实的数据分析了当前律师与律所的生存环境,指出,做大、做强是律师和律所发展的必由之路,执业风险防范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衡量指标。随后,朱政律师从律师执业风险的类型、违规行为与处分规则、律师违规行为查处程序等方面入手对律师的执业风险进行了细致深入的阐述,并对防范律师执业风险给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律师执业风险的类型包括民事风险、行政处罚与行业处分的风险、刑事风险。律师执业风险的违规行为包括利益冲突行为、代理不尽责行为、泄露秘密或隐私的行为、违规收案收费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妨害司法公正行为、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行为、违反司法行政管理或行业管理的行为以及其他应处分的违规行为等。为有效防范执业风险,律师必须要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相关规定、规则指引的学习;严格执行执业的相关手续、程序;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等。只有坚持细致、严谨、审慎,守规则、讲纪律,律师和律所的发展才能高效稳健。

朱政主任作培训讲座

在讲述规则的同时,朱政律师还穿插了许多关于执业风险的相关案例,对案例进行深入透彻的解读,使律师对规则、规定的学习更加直观、更有深度,触动也更加强烈。为保证培训的效果,朱政律师还准备了一些相关问题,以提问——回答、交流——促进的方式与律师进行了互动,使律师对具体状况、具体问题的理解更加深入,起到了融会贯通的效果。
参加培训的律师一致认为,虽然讲座时间很长,持续了近5个小时,但充实的内容、生动的案例、透彻的讲解让大家感受到了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和对自己职业生涯的深刻积极影响。即使讲座结束了,仍然感觉余音在耳、意犹未尽。律师们表示,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坚持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在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同时,严格遵守执业道德和纪律,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更加稳健、长远。




人物介绍

朱政律师

       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后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高级经济师。现任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纪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咨询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委、省政府“安徽省信访事项依法终结评议团”特聘专家,安徽省法规政策评估专家、安徽省法规政策咨询专家,安徽省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师,安徽省商会调解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淮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铜陵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六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被聘为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人文学院等院校法学专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客座教授。

       朱政律师长期从事民事、经济、刑事等方面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已办理各种类型案件近二千件。目前担任六十余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还入选“金融、保险与房地产类”大型公司的特邀重大案件律师库。

       朱政律师工作勤勉努力、认真负责,系既擅长法律又熟悉经济的复合性人才,不仅法律知识全面,而且在担任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及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业务等方面更具专长。朱律师具有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较深的法律造诣和优秀的执业业绩,被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