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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合肥分所携手蜀山区文博苑社区开展“12•4”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8-12-06 浏览次数:15895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今年的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又如期到来。日前,京师合肥分所律师宫乐敏、何香玲、董葳蕤、陈闯走进蜀山区笔架山街道文博苑社区,面向社区群众开展“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为群众讲解了宪法作为国家基本大法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强化了大家“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的意识,得到社区群众的一致赞赏。


图为宣传活动现场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下,京师合肥分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衷于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并拥有一支公益的、正能量的律师队伍。律所成立以来,京师合肥分所积极推动年轻律师走进基层公益法律服务站点,为社区群众讲授专业的法律知识,提供优质、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指导,帮助解决矛盾纠纷,使群众感受到京师律师贴心的司法便民服务,力求让更多有法律需求的群众从中受益。此次,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京师合肥分所也不遗余力履行普法社会职责,开展了广泛的宪法宣传。


参加活动的宫乐敏律师和何香玲律师表示,自己不仅是律师,还是一名党员,率先垂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是义不容辞的责任。